江苏省药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江苏省药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2015年3月27日第二届第二次理事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1、江苏省药师协会是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群众团体,是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原《江苏省药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2008年4月作)修定本制度。

  2、为规范本协会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协会日常管理和有效运作中的作用,便于协会各理事/常务理事对财务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而进一步完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全体协会成员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

  一、财务管理总原则

  1、协会财务实行临时使用为主和计划使用为辅有特征性的理事长负责制;属已经理事长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财务部长的书面授权,财务人员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日常经费使用,必须有理事长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理事长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协会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相关财务核算制度,负责对协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常规活动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降低消耗、节约费用。

4、本会理事长的经费支出权限:20000元以内由理事长审批;50000元以内由理事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理事长签批。

5、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部长职责

  1、负责管理协会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协会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每年向本会理事长会议、常务理事会/理事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6、参与协会各项资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劳务、奖优、福利等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的各条准则,恪尽职守、廉洁奉公。遵守协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明确协会会计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2、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做好记帐凭证的编制、登记,做到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3、按季度填制并报送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活动表等

4、按月、季、年度及时进行税务申报及汇算清缴,依法正确计提和上缴各项税费,并负责协会税费台帐的登记和管理。

5、根据计划、预算指标审核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单据,并报告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7、负责协会固定资产核算,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按规定准确分类、编号、计提折旧。

8、对协会的会计凭证、各类帐表定期打印、收集整理、装订成册、登记编号,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9、完成财务总监和协会理事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会计工作流程:

1、根据出纳收集报送的原始票据填制记帐凭证

2、月末进行税务申请、清缴

3、季末进行成本、费用结转、填制相关会计报表

4、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帐和银行帐。

5、年末负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6、配合财务总监做好协会财务收支分析报告工作。

(四)出纳工作职责:

1、根据协会会议章程规定审核各项收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违规现象或有超支项目等要及时汇报,以便控制和纠正。

2、要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不规范的原始凭证有权拒付,出纳对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负责。

3、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新支票购买后及时登记入簿;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登记和注销支票,写清签发日期、用途和金额;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开空头支票,支票遗失时,及时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协会规定的费用报销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卷;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备用现金不得超过协会规定的限额标准(10000元)。

5、要妥善保管好空白收据、支票和银行开户信息资料,严禁公款私借或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6、出纳负责购买所需要的票据,按协会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实施办事程序。

7、负责对票据的回收、清理、销毁等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对有一定保管期限的票据存根妥善保管。

出纳工作流程:

1、审核原始发票的合规性:发票是否有涂改痕迹,大小写是否相符,发票的税务监制章、财务章是否齐全且符合各项法规制度的规定,要确定发票的票面开立所有项目完全符合《票据法》的相关规定。

2、审核原始发票的报批手续的健全性:原始发票要经指定的经办人签字和协会理事长审批后方能支付。

3、登记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4、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移交协会会计编制记帐凭证。

5、月底出纳汇总现金帐和银行帐与会计核对余额,若两者有差异,要依据银行对帐单做银行余额调节表。

5、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现金管理

1、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理事单位会费和企业捐助;会费收缴标准是一级医院200元/年、二级医院500元/年、三级医院1000元/年;普通企业1万元/年、理事企业2万元/年、常务理事企业3万元/年;协会所有经费收支由会计/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月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1万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主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理事长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一周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第四章 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财务部长、理事长(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第五章 印鉴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理事长印鉴分别由财务会计和出纳负责保管。

 

第六章 存款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月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理事长指定人员于每季度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第七章 支出审批

  一、目的

  1、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协会财产。

  二、适用原则

  1、使用协会单位制,经费使用计划和活动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理事长/财务部对该单位活动经费指标负全责)。

  2、理事长特许情况下,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临时授权给其副理事长或分会长。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报财务部长审核,提交理事长签批。

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报财务部长审核,提交理事长签批。

四、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如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等支出计划等,办公室/秘书处/财务部报协会理事长审批。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其购买由使用部门报申请计划,财务部长签字,理事长批准(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理事长审批)。

3、因工作需要产生的费用(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等)由协会理事长签批给予报销(额度在2万元以内);凡属协会所有账单票据均须二人以上签字。

 

 

第八章 附则

1  本制度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属江苏省药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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